📢 #Gate广场征文活动第二期# 正式啓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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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獎勵:
一等獎(1名): 100枚 $ERA
二等獎(5名): 每人 60 枚 $ERA
三等獎(10名): 每人 30 枚 $ERA
👉 參與方式:
1.在 Gate廣場發布你對 ERA 項目的獨到見解貼文
2.在貼文中添加標籤: #Gate广场征文活动第二期# ,貼文字數不低於300字
3.將你的文章或觀點同步到X,加上標籤:Gate Square 和 ERA
4.徵文內容涵蓋但不限於以下創作方向:
ERA 項目亮點:作爲區塊鏈基礎設施公司,ERA 擁有哪些核心優勢?
ERA 代幣經濟模型:如何保障代幣的長期價值及生態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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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圍繞上述主題,或從其他獨特視角提出您的見解與建議。
⚠️ 活動要求:
原創內容,至少 300 字, 重復或抄襲內容將被淘汰。
不得使用 #Gate广场征文活动第二期# 和 #ERA# 以外的任何標籤。
每篇文章必須獲得 至少3個互動,否則無法獲得獎勵
鼓勵圖文並茂、深度分析,觀點獨到。
⏰ 活動時間:2025年7月20日 17
重點梳理|香港《打擊洗錢指引》修訂版速讀
**來源:**香港證監會
機構:前瞻新聞
香港證監會最新發布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適用於持牌法團及獲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為虛擬資產有關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增設第12 章節,旨在為應對該等風險而設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監管規定和標準提供導引。
該章節亦說明某些現行規定如何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和活動,同時並列出與虛擬資產有關的評估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的風險指標和可疑交易及活動指標示例。 Foresight News 梳理重點如下。
衡量虛擬資產風險
金融機構(獲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在衡量其所面對的整體風險水平時,應全面考慮一系列因素,比如:國家風險、客戶風險、產品/ 服務交易的風險以及其他風險。
其中,產品/ 服務交易的風險包括所提供的虛擬資產的市場資本值、價值及價格波幅、成交量或流通性和(如適用)、市場場份額等,產品或服務是否涉及具強化匿名功能的虛擬資產等。
金融機構在識別及評估發展新產品及新業務可能出現的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時,亦應識別和評估因進行涉及使用強化匿名技術或機制(包括但不限於具強化匿名功能的虛擬資產、混幣器、轉幣器、隱私錢包和使虛擬資產的匯款人、收款人、持有人或實益擁有人的身份變得模糊的其他技術)的虛擬資產交易而可能產生的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在採取適當措施以減低及管理所識別出的風險時,金融機構如無法減低及管理該等風險,便應避免進行有關虛擬資產交易。
客戶盡職審查:審查措施執行
金融機構於以下情況必須對客戶執行客戶盡職審查措施:
而在為客戶執行屬虛擬資產轉帳,**並涉及相當於不少於8,000 元的虛擬資產的非經常交易(包括虛擬資產轉賬及虛擬資產兌換)之前,金融機構須就該客戶執行客戶盡職審查措施,**不論相關交易是單次執行,還是有關聯的多次交易執行。
在進行涉資不少於8000 港元的虛擬資產轉帳前,匯款機構須取得和記錄匯款人及收款人資料,並安全地向收款機構提交有關資料。
客戶盡職審查:客戶身份識別和核實
對自然人客戶而言,金融機構應最少取得以下資料識別客戶身份:
對屬於法人的客戶而言,金融機構應最少取得以下識別資料核實客戶身份:
如客戶屬於信託或其他同類法律安排,金融機構應取得最少下列識別資料以識別客戶身份:
此外,(虛擬資產)金融機構還應取得IP 地址和時間印章、地理位置數據、設備識別碼。
哪些屬於可疑交易?
與客戶有關情況:
與交易有關情況:
與市場違規行為有關的情況: